产品描述
四川水电站整体资产评估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水电站补偿管理办法相关内容:
一、征地补偿管理方面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土地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16 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附着物补偿: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建筑物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补偿;对补偿费用不足以修建基本用房的贫困移民,应当给予适当补助。被征收土地上的零星树木、青苗等补偿标准,按照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水库调节效益偿付管理方面
以《四川省流域梯级水电站间水库调节效益偿付管理办法》为例
偿付关系建立:在同一河流中,从一个调节电站开始到特定位置为调节效益偿付段,上游调节电站和下游梯级电站间存在调节效益施益和受益事实的,须建立偿付关系,且不因企业分离、合并等原因解除。
偿付合同:施益电站和受益电站间应签订调节效益偿付合同,明确偿付年限、调节效益计算方法、测量手段、资料互供、报表编制等内容。
调节效益及偿付:调节效益包括因水库调节增加的发电量收益和电价转移增加的收益,扣除税费后的实际受益为偿付依据。主调节效益由受益方以实际受益额的 70% 向偿付段上游调节电站偿付,延伸效益和反调节效益也有相应的偿付规定和比例。
三、设备维修补偿管理方面
基本原则:遵循 “预防为主、定期检查、及时修复” 的原则,考虑设备的使用环境、维护成本等因素,制定合理的维修周期和预算标准。
维修流程:首先对设备故障进行准确诊断与分类,分为一般性故障、严重故障和重大故障三类。针对不同类别故障选择相应维修策略,维修过程中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做好维修记录。维修完成后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开展维修后评估工作。
四、员工补偿管理方面
依据法规:依据《*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进行计算。
补偿标准: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但未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员工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按三倍标准支付,较高不超过十二年。
产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