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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重庆
服务方向森林林地资产评估
服务特色一对一服务
服务优势专业评估团队
名贵树木评估,名贵树木一般属于保护性植物,是不允许乱砍滥伐的,如果遭受毁坏,因价值大小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及赔偿经济损失。名贵树木一般包括金丝楠木、红豆杉、黄花梨、楠木、木、紫檀、乌木、黄杨木等等价值评估及损失评估。
毁坏林木
《刑法》 第三百四十四条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森林法》
第三十九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追赶职权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书的,由上一级林管部门责令纠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关林管部门未予纠正的,林管部门可以直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书的,由林管部门没收违法买卖的、文件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买卖、文件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由林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滥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收购林木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
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第四十五条 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没有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有权不再发给采伐许可证,直到完成更新造林任务为止;情节严重的,可以由林管部门处以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 从事森林资源保护、林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林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的有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条 凡取得省以上(包括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书或临时书的机构,承担资产评估业务,均可按本规定收取评估费用。
评估值超过一个亿的,每增加一个亿,增加一万!
林木补偿标准(根据全国各地标准参考值,供农民征求意见参考) 1,林木补偿标准 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600元; 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3000—18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 1—3
林木补偿标准(根据全国各地标准参考值,供农民征求意见参考)
1,林木补偿标准
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600元;
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3000—18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6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元。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3100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4600—6200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9600元。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25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元。
2,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
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5—20元;
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5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1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4000元;
未成林每亩2667元;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5336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6667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2000元;
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1334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有许多被拆迁户由于在拆迁补偿谈判时,报价不合理容易被征收办找到破绽,找到漏洞,从而对自己很不利,谈判很被动,有些被拆迁户朋友也很容易遭到拆迁征收办的软硬兼施,签下不平等条约,从而失去应有的和利益。所以劝广大被拆迁户朋友,要舍得花点小钱委托有和丰富经验的资产评估公司为你把脉为你主张合理合规合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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