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结合。对折现率的定量分析有时会因为选取的数据缺乏有效性而导致折现率不确定,所以还需做必要的定性分析。折现率的选取在一定程度上要依赖于评估人员的主观判断,受评估人员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影响,所以评估人员要注意平时经验和专业知识的积累,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对折现率的选取做到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尽量使折现率选取客观,使无形资产的价值得到可靠计量。
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得出的折现率,也是通过计算资金的无风险报酬率加风险报酬率得到的。该模型确定了在不确定条件下投资风险与报酬之间的数量关系,在一系列严格资本假设条件下推导而出,如投资人是风险厌恶者;不存在交易成本;市场是完全可分散和可流动的等。根据我国目前资本市场的发展现状,运用该模型的条件还不太成熟。我国证券市场建立时间较短,发展尚不完善,信息不够充分有效,因此对β系数的计算具有一定局限性。β系数的计算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持,一般只有上市公司能够计算。目前在实际工作中,主要由专门机构定期计算公布。

式中:i为折现率;Rf为无风险报酬率;Rm为期望报酬率;β为风险系数;α为企业个别风险调整系数。

第一,将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结合。静态分析是假设无形资产在未来各时期的预期收益固定不变,与预期收益相匹配的折现率也固定不变。但在实务中,预期收益具有波动性,每年都会发生变化,折现率也会因银行利率、社会经济、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仅仅使用静态分析估测无形资产评估折现率会使评估结果失真,因此还应该使用动态分析法估测折现率,利用变动的折现率对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进行折现,才能比较恰当地反映无形资产的价值。所以对折现率的确定,要将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结合起来。

法律保护。无形资产具有受法律保护的特点。在西方发达的国家,法律对知识产权的特殊保护已有100多年历史。各国早有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等。此外,各国法律还在刑法、民法、合同法、税法、金融法等有关方面予以特别规定。正是有了法律的特殊保护,这些国家的高科技产业才有了高速的发展。在我国,要营造保护无形资产的法律环境,政府部门既要完善立法,又要有效执法,既要进行舆论宣传,又要组织普法学习。这样,才能使企业提高认识,逐步树立保护无形资产的法律意识,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二是要建立健全无形资产管理制度。我国已建立一套科学的适合中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无形资产评估指标体系和法规准则,当前现实条件下,企业应尽快培养自己的无形资产管理人员,对企业内部无形资产全面评估,使之量化,并且登记入账。第三是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一是来自职代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内部监督;二是来自消费者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社会监督;三是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采取政府监督、内部监督和社会中介组织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具体说来就是国家监察部门应成立企业经济监察机关和国有资产保全机关,建立国有资产流失举报制度,定期组织经济监察。企业内部应建立和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流失个人责任制。资产评估机构、审计事务所等中介组织应规范操作、实事求是地评估、核定、清算。
2、接受投资:借:无形资产----商标权(专利权等)贷:实收资本– 某某企业投入资本

风险累加法在运用时要考虑的问题有:一是注意无形资产所面临的特殊风险。无形资产所面临的风险与有形资产不同,如商标权的盗用风险、专利权的侵权风险、非专利技术的泄密风险等等。二是如何确定计人折现率的内容和这些内容的比率数值。三是折现率与无形资产收益是否匹配。
第二,残值法。这种方法是先把一切个别的有形资产和负债项目及可辨认的无形资产项目,用现行价值计算,各项净资产的现行价值与购价相比的差额,即为商誉。
3、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准许某一单位或个人在一定期间内享有国有土地进行开发经营的权利,经营管理者依法可将土地的使用权进行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这种无形资产得到充分的体现和重视。对土地使用权的评估,财政部曾于1995年下发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国有企业使用通过行政划拨方式无偿取得的土地,企业应按确认、批复后的价值,经财政部门批准后作增加固定资产处理,同时增加国家资本公积金,并单独立账反映。对以出让方式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价格低于所在土地基准价的土地,估价后在备查簿上进行反映,其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不作调整。
问:无形资产的分类是怎么分的
答: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
-/gjijdc/-
http://www.hairunjd.com